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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三十日我去參與「人口販運防制法」記者會;這是由數個機構共同推動舉行,我負責在一樓大廳提醒前來的記者:記者會在九樓。第一次參與記者會,我看到整個流程的進行──主持人和來賓發言、被害人現身說法、記者問問題;這是一次特別的經驗。

其實我在一樓站了一個小時,聽說記者會也曾有記者未到的情形,但仍要把流程跑完;二點鐘開始,與會者集中在二點十分進來;最後我進電梯時,記者會流程照理應該開始二十分鐘,剛好有位記者也進來;他說我是來採訪的,我說我是來幫忙的;他說我遲到了,我說是呀,應該開始有一段時間了,不過大家都姍姍來遲。入會場後,我發現我旁邊的攝影記者氣定神閒的在看報,完全不理會前面發言,一看到黃乃輝拿起麥克風說話,就拿起相機拍了照。而主持人也不斷的「暗示」記者會的最高潮,即是受害人現身說法,等受害人一出場,所有人立即精神來了、蜂擁而上,當然那位看報攝影記者也立刻前去卡位。

「反剝削、要人權」──昏暗的光線,狹小的空間,每個人頭低低擠在一起…電視新聞不時有警方查獲人蛇集團消息和畫面,台灣已成東南亞及中國人口販運被害人的主要輸入國。可是台灣目前沒有相關的法令可以制裁這些不法份子,且多數被害人報案不久後,多被遣送回國,即使法院審理也無法出庭。而我國政府也未對此議題關注,更沒有專業處理流程及方法;有鑑於此,數個民間團體組成反人口販運聯盟,於96年8月起積極開展擬定專法草案的行動。

根據聯盟提出的草案,人口販運的定義包含性剝削、勞力剝削、器官摘除,被害人不分本國或外籍人士,人口販運不限於跨國。而作業流程應仿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之作法設立人口販運防制協調管理中心,以提升工作效率,累積經驗以有效查緝犯罪。主要分六章,分別是通則、救援與鑑別、偵察及審理、保護及預防、罰則、附則,共四十八條。

參與反人口販運記者會後,我才發現外籍人士來台工作的困境,也讓我聯想到我近期去當「社區劇場」的志工,兩天的表演活動,主要是全台五個社區表演自己的故事,上場的演員的臉孔和身份,就是我們的鄰居;多半是老先生、老太太、爸爸、媽媽…等,短短的舞台劇呈現,演的是自己的生活經驗和文化。

其中有兩個團體是新移民的社區工作坊,他們演了新移民嫁來台灣後的孤單處境和難為;在第二天的回饋互動上,在場來自各縣市不同社區的民眾,雖然有因「種族籍別」小小爭論,如文建會的長官不應全以閔南語發言,因為客家鄉親聽不懂;但無論是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都為自己身邊的新移民抱不平,他們闡述婆家對新移民媳婦的不重視及歧視。台灣這個島嶼國家,因為政客有心操弄下,種族議題總是被拿上檯面分化,我們對於其他族群包容不夠,甚至延伸對外籍人士不尊重,如東南亞、中國籍的勞工、配偶。

去年我在尖石部落當志工的時候,小朋友對另位小朋友家聘的外籍人士直喊:外勞!外勞!!我和小朋友說,怎麼可以用這種不尊重的態度稱呼,應該叫姐姐或阿姨,如果部落裡的人到外面工作,被外人也是不尊重的叫:原住民哎!原住民!!你喜歡這樣子嗎?後來我看著小朋友略有所思的眼神,我想他已經知道這樣令人不舒服的感受。

前些日子討論韓國開放高學歷的「台灣勞工」去工作,光是這個標題就讓許多人心生不滿,每個人都不想做為被歧視的對象,但是換個角度來看,中國及東南亞外籍人士在台灣,卻總是被部分人打壓和欺負;台灣其實是一個族群不斷遷入和融合的地方,從原住民祖先發跡源於東南亞,荷蘭人、西班牙人、日本人先後佔據治理,閩客籍的祖先過黑水溝來台,民國三十八年國民政府來台,到現在的新移民。

常聽到新移民、外籍勞工是「社會問題」,但如果我說「閩南人」、「客家人」是問題的話,相信會引起輿論;而他們真正面臨的問題在於台灣人對他們的歧視和不尊重人權。在這個小小島嶼的人們,我想首要學習的課題就是包容和尊重不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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